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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不发工资但打了欠条算是拖欠工资吗?怎么追讨?

2019-08-16 13:07:22 发布者:云南首律网

 实践中,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发工资,并且一再拖延时间的,会被认为拖欠工资,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不过,有些公司为避免承担法律责任,会先跟公司员工协商,并给打欠条安抚员工。但是,有些员工以为拿到欠条后,双方即变为欠款关系,将不能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维权。

  事实上,没有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发工资就是拖欠工资。所以,现在能够确定公司是在拖欠工资,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办法维权:

  1、先找公司协商。为节省时间跟精力,员工可以先试试跟公司协商,并且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公司协商,达成和解协议。

  2、找有关部门调解。如果对方不愿协商、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公司还是不履行的,那么,也可以试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。

  3、找有关机关投诉。按规定,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,可以积极向劳动局、劳动监察部门投诉。

  4、去申请劳动仲裁。按照以上办法未能解决的,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

  5、去法院提起诉讼。通过上述方法未能解决的,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追回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。

  最后,在劳动法上,工资必须在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日期支付,如果遇到了节假日或休息日,就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。如果发现公司一再找借口拖欠工资的,可以积极采取措施,并且工资数额较大的,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。